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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性认识的实体法地位及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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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违法性认识的实体法地位及其证明

作者:康怀宇

第一作者:康怀宇

机构:[1]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年份:2009

期号:3

起止页码:132-135

中文期刊名:理论与改革

中文关键词:违法性认识;责任主义;证明;推定;

摘要:旧时的法律与学说认为,犯罪的成立不要求违法性认识,但到今天,这种观念已基本上被抛弃。违法性认识或者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是主观有责性的重要内容,必须承认其在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地位。以贯彻责任主义的要求。不过,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往往难以由指控方积极地加以证明;只能通过法律上的推定,将不存在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的证明责任分配给被告人承担,以缓解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的证明困难。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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