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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表达与政府回应机制之完善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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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民意表达与政府回应机制之完善

作者:狄小华 冀莹

第一作者:狄小华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年份:2009

期号:7

起止页码:58-64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民意;公开;对话;疏导;

摘要:群体性事件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维权抗争型、反对决策型与暴力泄愤型。三类群体性事件发展途径各有不同,但总结分析可以发现,完善现有的民意表达与沟通机制是解决所有群体性事件的突破口。具体应做到政务公开、完善听证制度、以沟通与合作理念整合政府行为,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与应急机制等。群体性事件存在深刻的社会根源,完全消除群体事件不具有现实可能性,但进一步完善对话与协商机制却可以起到化解内部矛盾、疏导民众情绪和减少社会震动的重要作用.

分类号:DF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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