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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及其对我国刑法“但书”的启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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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及其对我国刑法“但书”的启示

作者:包雯 郝志超

第一作者:包雯

机构:[1]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年份:2009

期号:7

起止页码:73-76

中文期刊名:学习论坛

中文关键词:可罚的违法性;犯罪;判断基准;评判;启示;

摘要:可罚的违法性理论最先在德国提出,后来在日本得到发展,可罚的违法性理论是以刑法的谦抑主义、违法相对论和实质的违法性为理论基础的。中国刑法也讲究刑法的谦抑性,认定犯罪时考虑社会危害性程度,这说明我国与日本刑法有许多共通之处,但我国刑法中对承担出罪功能的“但书”的规定不明确,而日本的可罚的违法性理论的判断标准则相对明确,可以为我国的“但书”提供理论支持。

分类号:D924.1[总则]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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