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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家事纠纷人民调解的新机制——以澳大利亚“家庭关系中心”之家事纠纷调解为视角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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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家事纠纷人民调解的新机制——以澳大利亚“家庭关系中心”之家事纠纷调解为视角

作者:陈苇 来文彬

第一作者:陈苇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0031

年份:2009

期号:7

起止页码:59-63

中文期刊名:学术交流

中文关键词:家事纠纷;人民调解;家事纠纷调解中心;

摘要:目前,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在家事纠纷调解方面的不足包括:立法不完善;专门机构缺失;专业人员缺位以及调解机制不健全等。澳大利亚“家庭关系中心”之家事纠纷调解的经验值得借鉴。建议我国增补专门的立法、设立专门的“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实现调解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并规定对所有婚姻家庭案件除婚姻无效案件等不能调解外,人民法院均应指定当事人须到“家事纠纷调解中心”进行咨询、调解。应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且建立多机构联合调解家事纠纷的社会调解网络,构建家事纠纷的人民调解新机制,以及时、妥善地解决家事纠纷,减少诉讼,促进我国平安家庭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分类号:D923.9[婚姻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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