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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警察权行使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20

Legal Regulation on Police Power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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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警察权行使的法律规制

作者:彭贵才

第一作者:彭贵才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09

卷号:23

期号:4

起止页码:132-139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警察;警察权;法律规制;

摘要:警察是社会文明秩序的护卫,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保证,警察权的状态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标志。在现代国家中,警察权是与公民联系最密切的公共权力之一,它以限制公民的自由为主要特征。警察权力与公民权利在一定条件下成反比例关系,即警察权的扩大意味着公民权的缩小,警察权的滥用必将严重损害公民的权利。因此,权力的行使必须接受法律的规制。警察权的特殊性,决定了警察权的行使直接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和切身利益。为了防止警察权被滥用,规范警察行政,必须加强对警察权的全方位法律规制。

分类号:D631[公安工作] D92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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