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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事责任制度的缺陷及重构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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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商事责任制度的缺陷及重构

作者:樊涛

第一作者:樊涛

机构:[1]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年份:2009

卷号:26

期号:4

起止页码:57-66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商事责任;民事责任;“民商合一”;

摘要:目前我国法律及学界的主流观点均不承认商事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类型。商事责任在责任的宗旨、类别等方面均与传统的民事责任有着本质的区别。我国现行的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目的的商事责任制度混淆了民事责任与商事责任,片面追求交易安全。重构我国的商事责任制度,应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以统一的民事责任制度为基础,通过“但书”或“单行法”的方式创设相对独立的商事责任制度。

分类号:D922.287[证券管理法令] D91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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