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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构:两大法系公司检查人选任制度及其借鉴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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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制度建构:两大法系公司检查人选任制度及其借鉴

作者:李建伟 茅院生

第一作者:李建伟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2]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9

卷号:26

期号:4

起止页码:145-152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检查人选任;模式选择;公司外部监督;股东知情权;

摘要:检查人选任制度不仅是实现公司股东知情权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公司外部监督的重要手段。大陆法系奉行的私法选任检查人与司法选任检查人并存模式与英美法系实行的行政选任检查人模式在制度构造、价值理念和制度实效上既有区别,又有异曲同工之处。从建构股东知情权规则体系、完善公司外部监督和保护少数股东权利的角度出发,我国公司法都有必要选择性地借鉴大陆法系的检查人选任制度。

分类号:D691.3[选举制度] D92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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