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与台湾保险合同法比较与评析——以大陆《保险法》2009年修订为重点 被引量:20
A comparison of the insurance law of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Focusing on the 2009 amendment to the Insurance Law of mainland China
中文题名:大陆与台湾保险合同法比较与评析——以大陆《保险法》2009年修订为重点
作者:韩长印
第一作者:韩长印
机构:[1]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200240
年份:2009
期号:7
起止页码:3-12
中文期刊名:保险研究
中文关键词:大陆保险法;台湾保险法;保险合同;
摘要:台湾和大陆都于近期先后完成了新一轮的保险法修改,虽然修改后的两岸保险法在保险合同法方面的规范更显趋同化,但不少制度和规则仍保留了各自程度不同的差异。本文选取了保险利益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告知义务与合同解除权、年龄误报的法律后果、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重复保险的处理方法等六个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比较,试图揭示两岸立法在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利益平衡方面的不同坐标定位及将来可相互借鉴和融合的空间。
分类号:D922.284[保险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