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获取证据的基本特点及其理据分析 被引量:2
The Essential Features of Obtaining Evidence and Its Theoretical Basis in Ancient China
中文题名:中国古代获取证据的基本特点及其理据分析
作者:郑牧民
第一作者:郑牧民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09
期号:4
起止页码:139-144
中文期刊名: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中国古代;证据获取;基本特点;理据;
摘要:在中国古代社会,证据的获取具有四个基本特点:裁判者必须积极主动地获取证据;“情讯”和刑讯是获取供词主要的、制度化方法;重视获取物证,勘验鉴定技术相对发达;取证方法的经验性。这些特点体现了古代诉讼文化的特质,使得古代社会证据的获取既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又存在时代的缺陷。
分类号:D929[中国法制史] D925.23[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