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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代理制度研究——以《合同法》第402条与第403条为中心     被引量:12

Research on the Indirect Agency System --Centering on the Articles 402 and 403 in the Contract Law of P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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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间接代理制度研究——以《合同法》第402条与第403条为中心

作者:张平华 刘耀东

第一作者:张平华

机构:[1]烟台大学法学院;[2]大连水产学院

年份:2009

期号:4

起止页码:28-34

中文期刊名:北方法学

中文关键词:间接代理;隐名代理;行纪;

摘要:我国《合同法》第402条、第403条是对英美法隐名代理与不公开被代理人身份的代理的借鉴,分别规定了我国的隐名代理与间接代理制度。间接代理与行纪虽然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但两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绝不能将间接代理归入行纪,也不能认为行纪为典型的间接代理。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F091.349[制度学派、新制度学派(现代制度学派)]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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