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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疑罪不诉中的证据“说理”机制     被引量:2

On Proof Analysis System For Disputed Crimes Without 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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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疑罪不诉中的证据“说理”机制

作者:奚玮 陶卫东

第一作者:奚玮

机构:[1]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安徽芜湖241003;[2]山东省即黑市人民检察院,山东即黑266200

年份:2009

期号:7

起止页码:107-110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疑罪不诉;证据不足;证据“说理”;

摘要:由于疑罪不诉的适用条件和证明标准在操作层面较为笼统,尤其是在法律文书上证据“说理”不充分、不全面,影响了疑罪不诉的安定性和检察权的公信力,进而降低了其适用率。实现疑罪不诉中的证据“说理”,可借鉴国外“对话证明模式”和“涵摄证明模式”,明确“证据不足”中证据能力要求、确立不起诉书证据“说理”原则、强化说理中的程序参与、加强说理机制的监督制度、完善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G212.2[新闻写作]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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