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我国刑事和解制度探讨
作者:胡志风
第一作者:胡志风
机构:[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北京100071
年份:2009
卷号:29
期号:4
起止页码:82-85
中文期刊名: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刑事和解;刑事和解程序;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
摘要:刑事和解作为一种犯罪处置的替代性模式,虽然在国外已经存在并发展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是在我国却是个新兴的司法制度形式。因为在我国的立法中尚未对其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只是在有关的司法解释中有所规定,但是刑事和解的实践却在中国的诸多省份进行着,实践是卓有成效的,但是存在的问题与困惑却也是不容忽视的。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刑事和解的案件适用范围应限于轻微的刑事案件,对于适用的诉讼阶段则不应有太多限定;其次,刑事和解不是“拿钱换命”,刑事和解并未亵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性根本原则。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