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完善我国行政赔偿归责原则
On Perfecting the Criterion of Administrative Compensation Liability of China
中文题名:论完善我国行政赔偿归责原则
第一作者:曹海青
机构:[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年份:2009
期号:4
起止页码:92-95
中文期刊名: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行政赔偿;归责原则;违法原则;客观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摘要:我国行政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违法原则存在三方面缺陷:限制行政赔偿范围;不能解决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引起的行政赔偿问题;难以解决共同侵权、混合过错等情况下的责任分担问题。为了更好地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国行政赔偿应主要采用客观过错原则,并把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辅助原则。
分类号:D922.11[行政管理法令] D923.6[合同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