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民法与个人、集体的社会结构
作者:王利民
第一作者:王利民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年份:2009
卷号:8
期号:4
起止页码:29-33
中文期刊名: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民法;个人;集体;社会结构;
摘要:民法作为一种社会结构,直接与个人和集体相联系;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及其确立的价值与原则,无不涉及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也就是个人与集体或者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民法首先是一种个人主义的社会结构,这一结构决定了民法及其私有的价值;民法又是一种离不开集体主义判断的社会结构,个人主义及个人利益的实现无不在集体的关系之中;民法是集体社会中的个人主义选择。
分类号:DF5[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