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涉诉信访权利基律动模式研究
第一作者:闫继勇
机构:[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9
期号:15
起止页码:10-13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信访权;利基;律动;权利保护;涉诉信访;救济途径;提起诉讼;相互作用;
摘要:信访之于法院表现为涉诉信访,一般“被视为在法定救济途径已穷尽或个人自觉申诉无门时,被赋予的最后一道权利保护曙光”。涉诉信访权具有复合性,由两个基础性的权利——诉权基(源自诉讼法上的提起诉讼的权利)和信访权基(源白宪法上规定的申诉信访权)复合而成,两个权利基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决定了涉诉信访权的有效实现。实践证明,两个权利基合理律动,涉诉信访权就能平稳、有序、有效地实现;若两个权利基处于无规律运作状态。涉诉信访权在实现中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障碍,造成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效率低下和处理难度增大的后果,导致重信重访甚至缠诉缠访现象的发生。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F325.4[农村干部、乡镇干部]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