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法院民事预决事实的效力及其采用规则     被引量:20

收藏

中文题名:论法院民事预决事实的效力及其采用规则

作者:邵明

第一作者:邵明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9

期号:15

起止页码:93-97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民事判决;效力;法院;生效要件;当事人举证;司法解释;定案依据;可操作性;

摘要:我国现行司法解释虽然规定,预决事实无需当事人举证证明而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缺乏可操作性,即没有具体规定预决事实的生效要件和采用规则,以至于实务中的做法有着重大差异。对此,笔者首先阐释法院民事预决事实和预决效力的含义.然后具体分析预决效力的生效要件和预决事实的采用规则,最后讨论争议较大的刑事判决与民事判决之间的预决效力问题。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D926.2[法院]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