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相关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改草案》第三十四条分析 被引量:6
On Relevant Standards of the State Compensation for Moral Damage --An Analysis of Article 34 in the Draft Amendments to the State Compensation Law
中文题名:论国家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相关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改草案》第三十四条分析
作者:温泽彬
第一作者:温泽彬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年份:2009
期号:7
起止页码:16-20
中文期刊名: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国家精神损害赔偿;赔偿金标准;抚慰金;赔偿金计算;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改草案》第三十四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该规定扩大了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确立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金钱赔付方式。但规定模糊,计算标准不明确,欠缺操作性。立足于我国的立法及现实状况,文章认为将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定位为抚慰性标准,同时立法应明确具体量化标准规则,赔偿金额计算的具体量化规则的制定应受法治原则、平等原则拘束,或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解释的方式予以明确。
分类号:D922.11[行政管理法令]
收录:化学文摘(网络版);数学文摘;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