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委托理财合同中保底条款的法律效力分析
作者:韩天岚
第一作者:韩天岚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9
期号:16
起止页码:86-89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委托理财合同;保底条款;法律关系;效力分析;证券投资;合同无效;经营活动;投资风险;
摘要:证券投资属于一种高风险的经营活动,保底条款通过保证固定投资本金及收益,免除了委托人应承担的投资风险,违背了委托代理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违背了金融市场的基本规律及交易规则,因此保底条款应确认为无效条款。因保底条款属于委托理财合同的核心条款.不能成为相对独立的合同无效部分,故委托理财合同整体无效。受托人应承担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如发生投资亏损,应返还亏损资金并承担利息损失。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F832.51[金融市场]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