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经理报酬信息披露制度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4
USA SEC Executive Compensation Disclosure Rules of 2006 and Its Experience to China
中文题名:美国经理报酬信息披露制度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张怡超
第一作者:张怡超
机构:[1]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年份:2009
卷号:27
期号:10
起止页码:157-166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上市公司;报酬信息披露;报酬图表与表格;股东知情权;
摘要:针对日益严重的上市公经理高额经理报酬问题,2006年,美国SEC颁布了新的经理报酬信息披露规制。和1992年信息披露规则一样,新规则仍然要求上市公司通过提交专门经理报酬报告的形式,并采用图表、表格等方式全面、直观地披露经理报酬信息,但在报酬信息披露内容、披露对象、披露方式等方面都作出了重大的修改。我国上市公司经理报酬问题也日渐突出,经理报酬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全也不透明,信息的可比性差。这不利于股东经理报酬知情权的保护。美国SEC改革对于我国上市公司经理报酬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分类号:DF411.91[企业法、公司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9124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