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审判权的适用范围与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8
The Applicable Scope of Fair Trial Right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riminal Legal Systems in China
中文题名:公正审判权的适用范围与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
第一作者:孙长永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重庆400031
年份:2009
卷号:23
期号:5
起止页码:124-132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公正审判权;适用范围;刑事;指控;
摘要:《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的公正审判权适用于判定“刑事指控”的案件中。“刑事”的含义决定着公正审判权适用的案件范围;“指控”的含义决定着公正审判权适用的时间范围。根据“刑事”的含义,在我国,除了《刑法》的规定之外,还有相当多的行政处罚属于“刑事”的范畴;根据“指控”的含义,在实施初查时便已经启动了“指控”。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时,我国应当对严重行政处罚适用公正审判权提出保留;为了使犯罪嫌疑人在被“指控”时即受到公正审判权的保护,应当改革我国的初查和立案制度。
分类号:DF73[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