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法条竞合的界定与适用
作者:肖晚祥
第一作者:肖晚祥
机构:[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上海200031
年份:2009
卷号:19
期号:4
起止页码:18-22
中文期刊名: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条竞合;形态;适用;
摘要:法条竞合分为普通法与特别法之间的竞合、整体法和部分法之间的竞合及法条的交叉竞合。法条的交叉竞合又可细分为从属关系的交叉竞合和非从属关系的交叉竞合。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应当根据不同的竞合类型而有所区别。普通法与特别法形成的竞合一般应优先适用特别法,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整体法和部分法的竞合应优先适用整体法;从属关系的交叉竞合一般应优先适用特别法,如适用特别法明显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应适用重法;非从属关系的交叉竞合应优先适用重法。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