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马克思法律理论的“美学”话语及其意义——从凯尔森回到马克思
第一作者:周尚君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09
期号:10
起止页码:2-10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法律理论;马克思;异化;美学;凯尔森;
摘要:凯尔森曾经断言,马克思的法律理论是一种有关社会关系的抽象而非规范逻辑的严格推论,由此不能形成“真正的社会科学”。针对这个“结论”,要对社会科学的问题史及其开放性问题背景给予的认真梳理。社会科学的“制序化”过程并不排斥其他的学科话语,以《巴黎手稿》为例,马克思的法律理论关于人性及权力异化、商品拜物教、法律的现代性等问题的分析与批判,都是在“美学”话语策略之下带领人们进入法律理论的内核,在“真正的社会科学”的理论机理中深刻理解法律的结构与模式,把握法律批判理论的预设与本质。这不仅回应了凯尔森的武断,而且对理解和把握开放性法律理论的多重进路有重大意义。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B83-0[美学理论]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