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日本的立法后评估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作者:汪全胜
第一作者:汪全胜
机构:[1]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年份:2009
期号:5
起止页码:89-92
中文期刊名:中州学刊
中文关键词:绩效改革;政策评估;行政评价;立法后评估;
摘要:立法后评估是指法律实施一段时间后,有关部门、组织或人员对其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发现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立法问题,从而完善立法。日本的立法后评估制度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确立了从地方到中央的制度化路径,在制度操作上也具有一定的特色。我国应合理借鉴日本立法后评估制度"自下而上"的制度创新模式,同时更加注意立法后评估主体的多元化、评估的公开性和客观性。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8】;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