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举证困难的救济 被引量:1
Remedies for Evidence the Parties in Production Difficulties of Civil Litigations
中文题名: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举证困难的救济
第一作者:孙永军
机构:[1]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江苏南京210095;[2]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年份:2009
卷号:9
期号:3
起止页码:82-88
中文期刊名: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举证困难;证据收集;公权力;司法技术;
摘要:当事人的举证困难不仅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地保护,也损害了法院的权威。当事人举证困难产生的原因在于我国目前民事诉讼证据制度设计上仍存在着诸如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权能不足、司法机关调查存在缺陷以及司法技术运用未得到充分重视等弊端。针对上述问题,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通过增强当事人收集证据的能力、用公权力辅助当事人调查取证和司法技术的运用三种途径对当事人的举证困难进行救济。具体包括充实当事人收集证据的程序保障、保障证人出庭作证、私人侦探所的合法化、重视法院检察院的调查举证、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经验法则和证明标准的降低等举措。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