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交通肇事后逃逸”加重处罚的根据
作者:李涛
第一作者:李涛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09
期号:26
起止页码:103-103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旬刊
中文关键词:交通肇事;逃逸;救助义务;
摘要:从司法解释上看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的原因之一是因为行为人肇事之后逃避法律追究。但是,行为人肇事之后由于处于恐惧等原因,大多都会以逃逸来逃避法律的追究,这是人性的趋利避害的本能所决定的,我们也可以说行为人逃避法律追究是具有期待可能性的。那么如此,司法解释的以逃避法律责任作为加重处罚的根据就存在问题。
分类号:D924.3[分则]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