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宪性解释的两个面向——答蔡琳博士 被引量:13
The Two Dimensions of the Legal Interpretation Conforming to Constitution
中文题名:合宪性解释的两个面向——答蔡琳博士
作者:张翔
第一作者:张翔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9
期号:10
起止页码:60-63
中文期刊名:浙江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法律的合宪性解释;违宪审查;
摘要:合宪性解释存在两个层面:在违宪审查中的合宪性解释和在普通司法中的合宪性解释。前者是指在违宪审查中,对法律做合宪的解释。而后者则指在普通司法活动中,法官按照宪法的精神去解释法律,使得法律之含义与宪法相一致。考虑到中国没有有效运行的违宪审查制度,笔者在此前的论文中将合宪性解释严格限定于后者。由于概念使用上的不同,导致了蔡琳博士的质疑。对合宪性解释的两个面向的辨析,有助于此问题的深入研讨。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G643[研究生教育]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1598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