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信用证诈骗罪的主要客体
作者:胡东平 詹明
第一作者:胡东平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2]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江西南昌330000
年份:2009
卷号:21
期号:5
起止页码:15-19
中文期刊名:沈阳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信用证诈骗罪;信用证管理制度;公私财产所有权;
摘要:对信用证诈骗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的两种观点进行评析。一种认为主要客体是信用证管理制度,理由是金融秩序是整个经济秩序的核心。另一种观点对信用证管理制度说提出批评,并认为主要客体应该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刑法理论中的主要客体认定标准是立法者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侧重点。公私财产所有权说对信用证管理制度说的批评不能成立,其对自身观点的论证也缺乏说服力。因此,信用证管理制度说应当获得肯定。
分类号:DF623[破坏经济秩序罪]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