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行政法的行政自制理论——以内部行政法为视角 被引量:32
The Theory of Administrative Self-Restraint of Modern Administrative Law: A Perspective of Internal Administrative law
中文题名:现代行政法的行政自制理论——以内部行政法为视角
作者:于立深
第一作者:于立深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09
期号:6
起止页码:3-16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现代行政法;行政自制;内部行政法;
摘要:行政自制范畴和理论的提出,是对行政自制现象普遍化、立法和司法的功能性不足、内部行政法重新崛起等客观事实的反思和总结。行政自制理论有其独特的涵义和内容,主张行政主体通过行政组织架构、内部行政法律规则和行政伦理,进行自我约束、自我克制、积极行政,并成为一种独特的控权模式。行政自制理论是行政法的一个新课题,旨在重新思考中国行政法治的发展道路,顺应世界行政法学的发展趋势,为行政主导的行政法治进程提供新的理论资源。
分类号:D909.1[世界] G212[新闻采访和报道]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1598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