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商事关系的特质与法律规制——兼论我国的商事立法模式
作者:樊涛
第一作者:樊涛
机构:[1]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年份:2009
期号:6
起止页码:65-71
中文期刊名: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商事关系;主观主义;商法通则;民商合一;
摘要:商法的独立性根源于其所调整的商事关系的独立性。商事关系的立法界定,应当坚持主观主义标准,以商人作为确认商事关系的核心与基础地位。商事关系在规范对象、价值追求、调整方法等诸多方面均区别与民事关系。与制定《商法通则》的路径相比,“民商合一”系我国商事立法的务实选择。
分类号:D923.99[商法(总论)] D922.29[经济法]
收录:CSSCI:【CSSCI_E2008_2009】;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