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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未遂的可罚性论争——以我国台湾刑法规定的流变为基点展开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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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教唆未遂的可罚性论争——以我国台湾刑法规定的流变为基点展开

作者:郝晓玲 王拓

第一作者:郝晓玲

机构:[1]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年份:2009

期号:10

起止页码:33-37

中文期刊名:中国刑事法杂志

中文关键词:教唆未遂;可罚性;独立性说;从属性说;

摘要:广义的教唆未遂包括失败教唆、无效教唆以及狭义的教唆未遂,尤其在前两者的可罚性争论上,基于共犯从属性说与共犯独立性说的不同立场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我国台湾刑法在教唆未遂的问题上,经历了从共犯从属性说到共犯独立性说再回归共犯从属性说的流变,(限制)从属性说得到了当下台湾立法界和理论界的赞同。我国大陆刑法关于教唆未遂的规定,从实然的解释论上看,体现了共犯独立性说思想,但从应然的立法论上讲,宜向共犯从属性说靠拢。

分类号:D924.11[犯罪] 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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