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刑事诉讼行为无效标准初论——以利益动态平衡为出发点的考察 被引量:1
Standard for Void Criminal Procedural Act --Studying on dynamic adjustment of benefit
中文题名:认定刑事诉讼行为无效标准初论——以利益动态平衡为出发点的考察
作者:夏红
第一作者:夏红
机构:[1]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9
年份:2009
卷号:27
期号:12
起止页码:140-145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刑事诉讼行为;无效;认定标准;利益;利益衡量理论;
摘要:利益衡量理论对于找寻认定刑事诉讼行为无效的标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该理论中隐含了判定刑事诉讼行为无效标准的模式,为效力认定提供了契合的思维方法,是对既存认定方法的系统化,并且将对诉讼行为效力的判定与刑事诉讼目的和价值密切地联系起来。通过利益识别与归类、筛选与权衡等步骤,并辅之以特定诉讼行为与程序整体利益的动态协调,从而确定刑事诉讼行为无效的标准。具体而言,任何侵犯最高位阶利益、违背刑事诉讼的核心性原则、破坏基础性构成要素、违反重大公共利益的刑事诉讼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D915[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