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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诈骗罪的罪过形式——以目的犯基本理论为思考路径     被引量:7

On The Culpability Form Of Crime Of Financial Fra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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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金融诈骗罪的罪过形式——以目的犯基本理论为思考路径

作者:姜爱东 郭健

第一作者:姜爱东

机构:[1]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北京100029

年份:2009

期号:11

起止页码:30-34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金融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目的犯;间接故意;

摘要:非法占有目的是金融诈骗罪的必备构成要件要素,金融诈骗罪属于断绝的结果犯。目的犯可以存在于间接故意犯罪之中,因此间接故意可以成立金融诈骗罪。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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