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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关联交易的法律性质及监管原则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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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关联交易的法律性质及监管原则

作者:赖华子 陈奇伟

第一作者:赖华子

机构:[1]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江西,南昌,330031;

年份:2009

期号:11

起止页码:142-143

中文期刊名:求索

中文关键词:关联交易;商事行为;程序监管;补救监管;经济监管;行政监管;

摘要:关联交易是一种受监管的特殊商事行为。我国尽管建立以公司法为核心的关联交易法律制度框架,但是立法比较分散,缺乏系统全面的规定,有些法律规范立法层次较低,甚至有互相冲突的地方,现行法律更多地注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制,对非上市企业,特别是与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非上市企业利益的保护明显不如上市公司。而且缺乏配套的关联交易诉讼激励制度。在监管方面应该从关联交易的商事行为性质出发,坚持自律为主,法律规制为辅,建立统一的监管部门,注重程序监管,使合规监管与补救监管相结合,谨慎使用否定性监管,以经济监管为主,行政监管为辅。

分类号:D913.99[商法(总论)]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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