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应该是司法能动主义者—从李慧娟事件说起 被引量:20
Judge's Activist Function in Adjudication: Based on the Event of Li Hui-juan
中文题名:法官应该是司法能动主义者—从李慧娟事件说起
作者:杨春福
第一作者:杨春福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年份:2009
卷号:31
期号:6
起止页码:158-167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李慧娟事件;法官;司法能动主义;程序主义的司法能动范式;
摘要:李慧娟事件引发了学界不少的争论,引起了人们对于中国法官功能角色定位的思考。在比较法学以及价值层面上,法官应该成为一个能动主义者。为了避免在司法能动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弊端,应该通过“程序主义的司法能动范式”加以制约和保障。
分类号:DF817[司法人员]
收录:BDHX:【BDHX2008】;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