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博客名誉权侵权责任探析
作者:张先昌 王俊爽
第一作者:张先昌
机构:[1]江苏大学法学院,江苏镇江212013;[2]江苏大学人文学院,江苏镇江212013
年份:2009
期号:12
起止页码:131-134
中文期刊名:江汉论坛
中文关键词:博客;名誉权;责任主体;侵权责任;
摘要:博客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信息传播方式,其侵权行为受到人们的关注。博客名誉权侵权的责任主体可分为三类.博客者、博客服务托管商和链接者。博客者构成侵权,应有博客名誉权侵权行为发生,应有博客名誉权侵权的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需要有因果关系.博客者主观上有过错。博客服务托管商是否构成侵权与承担责任,既要坚持严格责任原则,又要坚持过错责任原则,同时还要根据网络中大众的评判标准去衡量。博客链接者对明显有侵权的内容而故意链接则应承担责任。在当下,除了应及时完善相应的规章外,在条件成熟时要适时出台一部法律,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求。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