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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筑物区分所有中专有权的限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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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建筑物区分所有中专有权的限制

作者:周友军

第一作者:周友军

机构:[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100191

年份:2009

卷号:24

期号:6

起止页码:19-22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权;《物权法》;城市化进程;建筑技术;性权利;管理权;共有权;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建筑技术的发展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成为民法上的重要物权类型。按照我国《物权法》第70条的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共有权和管理权组成的综合性权利。专有权的客体是专有部分,它可以是房屋、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就本案来说,被告李某等43人均为A商厦的业主,这就是说,被告取得了对特定房屋的专有权。

分类号:D923.2[物权] 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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