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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信息公开推定原则及方法启示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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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美国信息公开推定原则及方法启示

作者:胡锦光 王书成

第一作者:胡锦光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2]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香港

年份:2009

卷号:46

期号:6

起止页码:34-42

中文期刊名: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信息公开;公开推定;举证责任;

摘要: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透明政府的必然要求,但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践离不开实践中的方法论。虽然在规范上可以通过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对免除公开信息进行规定等方式来划定信息公开的范围,但是必定会存在诸多裁量性政府信息,即没有明确具体的公开要件的信息。而对于这些信息如何公开,则须方法论上的支撑。美国奥巴马政府重新启用的公开推定原则,是与公开政府理念相一致的重要方法,其将举证责任负担置于政府机关,而推定政府机关在无法充分举证,证明信息属于免除公开情形时,将政府信息一律予以公开。之前采取的“合理说明”、“实质性基础”等都是形式上符合公开政府的理念,但是在方法论上实际上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相悖的。美国公开推定方法的原理及实践,对于完善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方法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分类号:D63[国家行政管理] D925.3[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1599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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