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单位行贿直接责任人员瓜分回扣如何定性
作者:闫艳 何峰 顾俊怡
第一作者:闫艳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2]佛山市人民检察院;[3]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
年份:2009
期号:35
起止页码:191-191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旬刊
中文关键词:单位行贿;回扣;责任人员;
摘要:货代公司给付回扣,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胡某构成单位行贿罪;胡某帮助国家工作人员赵某个人控制回扣,事先约定且事后共同瓜分回扣款,构成受贿罪共犯。根据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应当以受贿罪对胡某的行为进行一次性全面评价。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