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酒驾罪设立之必要
作者:张健
第一作者:张健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31
年份:2010
卷号:23
期号:1
起止页码:93-95
中文期刊名: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酒驾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社会危害性;
摘要:目前,酒后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日益增多,为了警示和教育广大驾车人员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醉酒驾车犯罪案件应依“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统一裁判标准审理。文章从保障酒后驾驶行为人以及普通民众的基本人权出发,提出应单独设立“酒驾罪”,规定不同于现有惩罚措施的新的刑罚,这符合法益保护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能有效解决酒后驾驶的问题。
分类号:DF622[危害公共安全罪]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