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工伤认定中“上下班途中”的理解与适用——南通顾艺印染有限公司与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
第一作者:高鸿
机构:[1]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9
期号:4
起止页码:41-45
中文期刊名:判例与研究
中文关键词:“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纠纷案;《工伤保险条例》;行政;公司;
摘要: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对于如何理解“上下班途中”存有分歧,具体到本案所要探讨的则是.职工王云海的因接送妻子需要走另一较长路线是否为正常、合理的生活需要。作者认为,“上下班途中”的路线要求,应该是一个合理的路线,只要路线没有显失合理、方向正确即可,不应理解为最近、最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同时,在工伤案件处理时,不应简单机械地适用法律,而应秉承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
分类号:D922.55[劳动保险法令] F249.275.1[地方劳动经济]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