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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解释的目标与限度     被引量:9

The Objective and Scope of China's Criminal Law Interpr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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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刑法解释的目标与限度

作者:冯军 王成

第一作者:冯军

机构:[1]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年份:2009

期号:6

起止页码:22-25

中文期刊名: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刑法解释;罪刑法定原则;目标;限度;

摘要:关于刑法解释的目标历来就存在“主观说”“客观说”“折中说”的争论,结合现代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蕴涵及其相对性的特征,刑法解释应该采取“客观说”,同时由于我国刑法解释表现出的与西方刑法解释不同的特点,决定了刑法解释之“客观说”在我国应该受到严格限制,即在解释刑法时应坚持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人权保障优先性原则。

分类号:D911.01[理论]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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