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治理:中国金融法制的理念回归 被引量:5
Rule of Private Law Shall Be Strengthened in the Legislature of China' s Financial Law
中文题名:私法治理:中国金融法制的理念回归
作者:邱润根 舒小庆
第一作者:邱润根
机构:[1]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31;[2]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63;[3]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法律系,江西南昌330003
年份:2009
卷号:40
期号:6
起止页码:70-75
中文期刊名: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金融法制;私法性;公法性;私法治理;
摘要:金融法制的制定总是在安全与效益之间进行抉择,这种抉择在法律上体现为是强调金融法制的公法性抑或私法性。经济法学者对于金融法制的研究自始至终是按着强调金融安全来研究金融法制,法制的公法性研究成为经济法学者的研究偏好,这使得金融法制的制定烙上了公法性的烙印,但金融法制的发展历史和发展市场经济的现实却要求我们在金融法制的制定中更应当强调其私法治理这一理念。
分类号:D922.23[财政法]
收录:BDHX:【BDHX200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