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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服务商的合理注意义务     被引量:16

On Reasonable Duty of Care of the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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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网络服务商的合理注意义务

作者:王栋 眭鸿明

第一作者:王栋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年份:2009

卷号:11

期号:4

起止页码:32-37

中文期刊名: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网络服务商;合理注意义务;间接侵权;

摘要:网络技术的发展为版权人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使得网络侵权行为越来越“大众化”。明确网络服务商的合理注意义务,有利于实现网络环境下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实践中,法律对于不同类型的网络服务商要求其承担的合理注意义务也不尽相同,在特定条件下将有限的主动审查义务赋予搜索引擎服务商符合利益平衡的原则。借助立法制定更能适应高科技环境下版权保护和利益平衡需要的新规则,是未来版权法发展的趋势。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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