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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后评估的“利益相关者”模式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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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立法后评估的“利益相关者”模式

作者:汪全胜

第一作者:汪全胜

机构:[1]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

年份:2010

期号:1

起止页码:11-17

中文期刊名:法治研究

中文关键词:立法后评估;利益相关者;评估模式;

摘要:立法后评估是指法律实施一段时间以后,有关政府部门、组织或人员对其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根据法律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立法上的原因,从而进一步完善立法。立法后评估的“利益相关者”模式是指受法律直接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参与的法律实施效果的评估模式。该模式的采纳能够让立法者对立法实施状况获得真实、全面、客观的评估意见,从而获得相对科学与客观的评估结论,

分类号:D920.0[理论] F282[基本建设研究与决策]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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