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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国际民商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的立法缺陷与改良     被引量:2

On Legislative Defects and Perfection of the Agreement Jurisdiction System in China International Civil Li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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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中国国际民商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的立法缺陷与改良

作者:万福良

第一作者:万福良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09

卷号:7

期号:4

起止页码:90-94

中文期刊名: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国际民商事诉讼:协议管辖:立法缺陷:改良;

摘要:协议管辖制度已发展成为国际民商事诉讼中一项基本管辖权制度,并呈现出以下新的发展趋势:放宽管辖协议形式要件;拓展协议管辖适用范围;淡化协议法院与案件联系因素。为保证协议管辖制度的合理运用,各国均对该制度在立法和理论上作出了必要的限制。为顺应国际潮流,中国相对落后的协议管辖制度之立法和理论亟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分类号:DF72[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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