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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上著作权侵权损害中的法定赔偿制度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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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网上著作权侵权损害中的法定赔偿制度

作者:刘满达 刘海林

第一作者:刘满达

机构:[1]宁波大学法学院,宁波315211

年份:2010

期号:1

起止页码:107-109

中文期刊名:学习与探索

中文关键词:网上著作权;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类型化法定赔偿制度;

摘要:网上著作权侵权的网络性、虚拟性、开放性、实时互动性使得损害赔偿范围、赔偿数额、管辖权和责任主体的确定、举证均存在较大困难。各国在法定赔偿制度的适用条件、定额幅度、酌定因素等方面的规定上也有较大差异。为克服法定赔偿制度中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的弊端,中国宜建立类型化的法定赔偿制度,明确法定赔偿适用时所应考虑的因素,在利益平衡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确定赔偿额的酌定因素,以侵犯他人权利数量的多寡分别计算法定赔偿额,并完善判决书理由部分的阐述规则。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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