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唯物史观与中国当代民法实践
作者:眭鸿明
第一作者:眭鸿明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0
期号:1
起止页码:219-227
中文期刊名:江海学刊
中文关键词:唯物史观;民法实践;民法发展;
摘要:唯物史观关于法律受制于物质生活条件的观点是评价民事立法成败、衡平民法“移植”限度的基本标尺。唯物史观影响着司法改革的方向,引领着司法观念更新的路径,并可以有效地防范民法学术研究中“西方话语”泛化之现象。民法实践中时而出现的与国情不相吻合的规范、背离生活的“机械司法”以及学术研究中的“主观臆断”,事实上与相关主体忽略自觉运用唯物史观有着一定关联。当代社会以市场经济、全球化为载体的经济结构已广泛构筑,并阐发大量直接制约民法价值取向的法权关系。当下的民事立法、司法及民法学研究更应自觉遵循唯物史观,主动适应变化着的以经济结构为重心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分类号:D925[诉讼法] B03[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