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宣告死亡的构成要件
作者:龚兵
第一作者:龚兵
机构:[1]黑龙江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年份:2010
期号:2
起止页码:110-112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宣告死亡;构成要件;
摘要:我国民法典应沿用宣告死亡的概念和制度。因危难事件下落不明的期间与一般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期间应分别规定。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宣告死亡,军人和平民要区别对待。死亡宣告申请权不应有顺序之分,可赋予检察机关申请和撤销死亡宣告权。原则上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为法定下落不明期间届满之日。宣告死亡判决确定的死亡日期与真实死亡日期不一致为撤销死亡宣告事由,宣告死亡的效力及于被宣告死亡人失踪前以住所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
分类号:D923[民法] 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