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起源以及中德之比较 被引量:1
Culpa in contrahendo (Defect Liability of the Agreement) Origin and Comparison Between Chinese and German Law
中文题名:缔约过失——起源以及中德之比较
作者:王茂祺
第一作者:王茂祺
机构:[1]深圳大学法学院,广东深圳518060
年份:2010
期号:1
起止页码:69-73
中文期刊名: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耶林;缔约过失;德国法;中国法;
摘要:耶林最早建立缔约过失理论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当一方当事人撤销因为自己的过错而导致的错误意思表示时却不需要赔偿对方损失的不公平问题,经过对罗马买卖法的仔细研究,耶林将合同法中的过错扩展到了合同没有成立之前,为当事人的信赖提供保护,从而构建起了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体系。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D751.6[政治、法律]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