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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过度维权行为的刑法评价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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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对过度维权行为的刑法评价

作者:沈志民

第一作者:沈志民

机构:[1]广州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年份:2010

期号:1

起止页码:101-105

中文期刊名: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中文关键词:过度维权;敲诈勒索罪;刑法评价;

摘要:过度维权行为是维权的一种方式,在一定条件下有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能。因为,以向媒体曝光相威胁向他人索要财物,与单纯向新闻媒体投诉只是将问题曝光于社会的性质是不同的,已符合敲诈勒索罪手段的威胁性;高额索取他人财物,在不能证明其要求具有合理性时能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非只要存在侵权纠纷的原因,就能成为敲诈勒索罪的违法阻却事由。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F316.4[渔业、水产业]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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